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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9 本所林煜騰律師參與臺灣人權促進會數位身分證記者會說明其對人民隱私的侵害

明年10月起全面換發新式數位身份證。但台權會等民間團體認為,隱私的問題還沒解決,內政部已經先招標廠商,有程序瑕疵,因此於108年09月10日向監察院遞交陳情書。

本所林煜騰律師與會表示:「

憲法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每個人都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揭露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司法院大法官早在10幾年前的釋字603號解釋中,就清楚地表明這個道理。不過,內政部預計明年換發的『數位身分識別證』卻將人民的隱私置於高風險的環境之中。

內政部,一方面表示要透過數位身分證發揮『一卡多功』、『帶動創新應用及產業發展』的功能。卻又說不清楚,這張卡片到底會蒐集多少個人資料?又會如何使用,才能發揮這些效果。當人民不清楚自己的資料會被政府如何使用,自然會產生隱私侵害的疑慮。

這些隱私侵害的疑慮,都源自於內政部在推行數位身分證過程中的程序的躁進與不透明。內政部前期規劃和風險評估太少;發包、印製的過程又太急。但國家的運作是一體的。內政部不能把頭矇在土裡,把自己當成單純的『發卡機關』,未來其他機關要怎麼使用這張卡片就都不關他的事。

如果沒有完善、詳盡的規劃以及風險評估以及立法,冒然把人民所有身份識別資訊整合到『一張』數位身分證,全國人民的個人資料都集中處理。這一張卡片,就會像是特洛伊的木馬一樣,爲人民的資訊自主權,甚至是國家安全,帶來不可預測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