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章
10.03.2026 【圓矩實習專欄(6)】從言論自由到勞動權益:在多元案件中,看見法律理想與實務現實的交會
文 / 陳宥秀
【圓矩實習專欄(6)】
在五個月的實習開始以前,我對自己想從實習中獲得什麼,其實有明確的期待。雖然我和別人一樣考過律師國考,但我只是個輔系生,法律學門只修過24個學分,甚至是大三下才開始讀法律,我深知自己有很多不瞭解的領域。因此,當時選擇實習所,我的主要考量是想選一個可以帶給我最多成長的所,其次是專攻的領域不排斥。我認為圓矩的特色是有很多有趣的當事人,可以接觸到很多知名人物和企業,議題也很有趣新奇。圓矩作為一個中所,比小所有更多大型案件,即使實習律師也能接觸處理,處理的案件也比作為大所的小螺絲釘更多元,我還是覺得實習階段中所是很不錯的選擇。
我的兩位老闆,一位深耕勞動法領域,另一位則擅長資訊隱私、公法領域。所以實習經驗較很多做一般民刑訴訟所不同的是,我有一大部分處理案件都是行政法訴願訴訟。代理「人民」側的行政訴訟困難的地方似乎在於,裁判多半是機關勝訴居多,查找引用裁判不易。且因我負責的是網路平台受行政機關裁罰的問題,各行政區各有一案,雖議題非常有趣也牽涉廣泛,爭點涉及言論自由、平台中介責任、管轄權等眾多問題,一案的綜合辯論意旨狀不含證物附件即長達百頁(但這份不是我寫的),實際上不免經常在做「剪貼簿遊戲」練習,因為各案理由大致相同,要從中擇選關聯主張來彙整。
另外在圓矩實習負責的某些案件則是與弱勢權益有關,比如代理勞方勞動相關訴訟,其中可以看到很多理念和實務的反覆拉鋸。一方面勞工法承諾了勞工應有的薪資和平等、以強行法的形式阻擋了一大部分的資方的私法自治;但另一方面,回到強制調解的勞動訴訟,勞資談判中不對等的資源與風險承擔、證據偏在的問題,往往使勞工應然的權利主張,被迫在可行的調解方案中退讓。勞動法制的運作是持續的權力調度,且必須誠實面對個案中勞工的生存壓力與現實需求,勞工權益才可能以某種不完美、但對當事人而言有實質意義的方式勉力實現。
陳宥秀,律訓第33期第3梯

